孩子上高中之前,独立自主的意识尚未完全觉醒,同时,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辨识也不够准确,所以,时常会在道德观念和价值观上出些小的偏差。这是很正常的,只要引导得当便能够纠偏改错。引导有两种方式,一是正面的,包括正向引导和榜样的带动;二是适度的惩戒,让孩子知道犯了错就应该受到惩罚,产生敬畏心,以最终促其向上向善。
好比硬币有两面,赏识与惩戒构成了教育的两面,如果没有惩戒,教育是不完整的。一味强调赏识教育就等同于没有赏识教育,因为没有惩戒与之对比,就谈不上有什么赏识教育了。
但正如人有两条腿才能走得稳,教育也要“深爱+严管”,“赏识+惩戒”形成合力才会更健康、更稳妥。只不过,曾几何时,我们教育孩子的时候忽然就避谈、讳谈惩戒了,只是一味地表扬、赏识。但是一味表扬,正如很早以前一味惩罚,走了两个极端。
我们说,惩戒是严管的重要保障,不予惩戒,何谈严管?不加管束,如何规范?小树苗往上长的时候,难免旁逸斜出,需要正一正枝,压一压苗,如果放任不管,天知道它会长成什么奇形怪状的模样?
这些年来,一些专家“大声疾呼”,一些公
知摇旗呐喊,一些媒体推波助澜,一些闲人(家长)跟风助威,教师的惩戒权已实际上遭到了褫夺。加上一些保护法的条条框框,家长的无原则宠溺骄惯,教师更加不能管、不敢管、管不了,而后果怎样?没有惩戒的教育,没有培养出知书达礼的孩子,反而纵容出了一个又一个横行校园、称霸家庭,为所欲为的小坏蛋!
教育的本质是唤醒,唤醒个体内心深处真善美的东西。这个唤醒的过程很漫长,决不可能随便就唤醒,有的怎么刺激也不能醒来,有的则不愿醒来,还有的半醒半不醒。总之,充满着各种难以预测的未知。
龚自珍的《病梅馆记》中说:“纵之顺之……解其棕缚”,对于病梅(畸形发展的人才)应当如此来疗治;但是未成年的孩子犹如小树,为免其将来东倒西歪、旁逸斜出,还是及早扶正为好。
小恶得不到及时惩戒而终至放纵的问题孩子,在学校、在家里肆意妄为,欺凌同学、羞辱老师、冲撞甚至打骂家长时,这就已经构成大问题了!
当然,我们不主张胡乱惩戒,更不能发展成体罚。惩戒一定要适度,不能滥用、乱用,更不能胡来。怎么样的惩戒才称得上适度呢?
1,惩戒的目的是矫正和规范,而不是立威、摆谱和泄愤;
2,惩戒的时机应恰到好处,犯下小错,“不治将恐深”的时候。将犯未犯,言语警示即可;酿成大错,惩戒根本已不适用;而事情一旦处理完结,也不能再来翻旧账,提出惩戒;
3,惩戒不能粗暴,不能侮辱人格。有致伤致残甚至致死危险的坚决不能使用,打耳光、骂脏话、罚跪之类的侮辱性举措也不能用;
惩戒的效果最好是像魏巍《我的老师》中写道的那样:“她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
但这样的效果建立在老师爱学生,学生爱老师的基础之上,一般人还真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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