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个杀人犯、一个不可救药的刑事犯、一个行为不良的青少年、一个精神变态者或者一个冷血的家伙弄到我这来,在几乎每一种情况里,我都能让你看到童年没有得到适当的爱造成的悲剧。
家长教育不明智,母爱和父爱就会使儿童畸形发展(苏霍姆林斯基)。中国有那么多人口,父母教育也是重中之重。如果过于偏激的教育方式,对孩子的伤害其实是非常大的。今天小田别人就来盘点一下,最毁孩子的三种教育方式。
第一种溺爱。
溺爱是家长教育孩子过程中最可悲不过的东西,这是一种本能的不理智的爱。有时候就像母鸡的爱一样,一味的无条件给予孩子。会使孩子觉得一切都是可以的,都是他的。长此以往的溺爱会让孩子变成近乎病态的任性,如果你不能满足他的需要,他就会表现的非常自私自利。他们既不想劳动也不想负担义务,甚至只有需要的时候才会想起你。近些年不发有“中国式巨婴”的出现,这就是过于溺爱的结果。
第二种暴君式的爱
在我们的家庭社会中,总有些人像暴君一样陶醉于管教别人。如果一个家庭教育孩子是一味的吹毛求疵,责备抱怨。一味的高标准严要求的教育孩子孩子。在这种气氛下小孩子也会变得冷酷。对孩子的心灵是一种可怕的打击。这样的少年长大后很可能会成为一个粗暴的,无情义的人。像北大高材生吴谢宇弑母案,从弑母前的各项严密准备,杀母后的从容不迫,到此后三年的逃亡。
由于父亲的去世,母亲变得沉默而易怒。楼上小孩稍微有点吵闹,他都会冲过去去数落一顿,管中窥豹,可以预见母亲对吴谢宇的管教是多么严格。
第三种只给予物质的爱。
有的父母真诚的相信。只要保证孩子一切物质需要,就是履行的自己做父母的义务。孩子有遗传有鞋穿,吃得饱长得壮。在学校又有人管教。还需要什么呢?这样家长认为父母的爱可以用物质耗费来测量。他们把教育孩子仅理解为保证孩子的物质需要。而不需要充实孩子的精神生活。这样的孩子进出在精神空虚和贫乏的气氛中,他们对亲情,友情,同情爱情等这些细腻的情感毫无感觉。如果在加上所处环境十分消极,年湖南连续发生两起未成年人弑母案,都是因为父母长期在外打工,而孩子缺乏管教而变得堕落,父母回家后严厉管教而导致孩子心生怨恨而弑母的情况。
当然最近发生的亲儿活埋79岁瘫痪母亲,背后是马某只有丧父12岁时母亲改嫁,其由叔父抚养长大,再次见到母亲已是30年后,来自父母教育的缺失导致他对亲情的淡漠。
美国监狱曾提供一份研究报告:85%的刑事犯,都是因为其对爱的基本需要和个人尊严的感情没有得到满足而导致犯罪的。
每个令人发指的案件背后,可能都有一个悲惨的童年。